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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标准《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
标准编制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意义
  河北省是全国畜牧业大省,石家庄是养猪大市,养猪产业在全市乃至全省畜牧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猪肉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瘦肉型猪的生产不仅能够提供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优质瘦肉,而且能够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创造行业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完善良繁体系建设的核心是不断提高核心育种场、原种场、种猪场的种猪生产能力和猪种质量。随着养猪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种猪市场日趋膨胀,不断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种猪场规模不等、技术水平存在差别,条件不相同,市场流通的种猪质量层次不齐,严重制约着我市养猪业的发展。为适应瘦肉型猪生产发展的需求,促进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养猪整体水平,制定新的地方标准。
二、任务的由来及简要工作过程
  根据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发石家庄市2006年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和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制定2006年石家庄市畜牧地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承担了《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标准的起草工作。通过广泛查阅国内外资料、标准、权威部门出版物、文献资料和专门安排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已完成了该标准制定工作。
三、制定标准的原则
  遵循可靠、先进、实用的原则,设定标准项目与指标。对无代表性的指标、当前生产中难以实际测试应用的指标和学术上尚有争议的指标均舍弃不列。该标准系当前瘦肉型种猪应达到的指标标准,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指导性。
四、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本标准是在参考农业部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石家庄市当前瘦肉型种猪生产单位的客观实际综合作出的。
1.基本要求
  瘦肉型种猪养殖场(测定站)的环境卫生、饲养管理、免疫保健应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种猪生产标准进行,除客户特殊要求外,应达85~105kg经测定与评定后出栏。出栏种猪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证明,并带有免疫耳标和种猪合格证。
受测种猪同时必须具有个体编号清楚,品种特征明显,并附三代以上系谱记录,无外形损征和遗传疾患;营养水平和饲料种类应相对稳定;圈舍、运动场、光照、饮水和卫生等管理条件应基本一致;由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饲养,有一定育种知识和饲养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测定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测定设备和用具,并规定专人使用。
2.主要技术指标。
  育种目标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使得对种猪的评价从过去的单一性状评价发展到现在的综合性能评价。评价种猪性能的性状应当包括生长肥育、屠宰测定、繁殖等三个主要方面的性能指标。鉴于生产实际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定10个性状,即达100kg体重日龄、30~100kg日增重、饲料转化率、活体背膘、胴体瘦肉率、胴体背膘厚、肌内脂肪含量、同窝仔猪数、28日龄育成头数和28日龄窝重。
五、与相关标准比较
  本标准在GB8467-1987 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技术规程的基础上做了适当的调整,主要表现在受测猪选择体重由原来的20kg提高现在的25kg;日增重原来指的是25~90kg的平均日增重,现在指的是30~100kg的平均日增重;结测体重由原来的90kg增加到在的85~105kg,并将出栏日龄矫正到100kg体重时的日龄进行比较;原标准活体背膘测定仅使用了A超,测定腰胸腰结合处的背膘厚,现在的不仅允许使用A超,更鼓励使用B超背膘测定仪,用B超背膘测定仪时背膘的测定点由原来的胸腰结合处变为倒数第3~4肋骨间的背膘厚,并且距背中线的位置由原来的4cm变为现在的5cm;眼肌面积测量原标准中只使用了硫酸透明纸描绘并计算的方法,现在除此之外,更多的是使用游标卡尺直接测量眼肌的宽和高,再用简化公式高×宽×0.7的方法计算所得。
  在对种猪进行评定时,单项评定中的生长肥育性能评定,原标准只用了日增重、饲料转化率和活体背膘三项指标,评分分别为60、20、20,本标准比原标准增加了一项达100kg体重日龄,并且达100kg体重日龄、日增重、饲料转化率和活体背膘的评分分别为40、15、15、30;日增重在原标准的一级、二级和三级中的测定值分别为650g、600g、550g,在本标准中提高为850g、750g、650g。饲料转化率在原标准的一级、二级和三级中的测定值分别为3.2、3.4、3.6,在本标准中变为2.35、2.5、2.7。活体背膘厚在原标准中一级、二级和三级中的测定值分别为1.8cm、2.2cm、2.6cm,在本标准中变为1.2cm、1.5cm、1.8cm.
  单项评定中的产肉性能测定,胴体背膘在原标准的一级、二级和三级中的测定值分别为2.0cm、2.2cm、2.4cm,在本标准中分别为1.8cm、2.0cm、2.2cm。其他指标沿用原标准。
  单项评定中的繁殖性能评定,原标准使用60日龄育成仔数和60日龄窝重,本标准使用更改为28日龄的育成仔数和窝重,更贴近现实的生产情况。
  其他指标实际上随着生产水平和育种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在不断地改善,这里不做详细叙述。
六、经济效益
  本标准的制定严格规定了瘦肉型二元母猪的生产来源、专业用途和品质评定,可有效推动养猪产业向优种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对提高种猪、商品猪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力、增进屠宰加工企业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颁布执行。
七、主要相关标准、文献
GB8467-87 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NY/T62 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NY/T822-2004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GB/T17824.4—1999 中、小型集约化猪场养猪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NY2—1982 种猪档案记录(原GB3038——1982)
DB31/244-2000 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
肉质测定
GB/T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NY/T 64—1987 瘦肉型猪活体分级(原GB8470—1987)
NY/T 65—1987 瘦肉型猪饲养标准(原GB 8471—1987)
DB23/T898-2005 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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